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贵州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等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的规定,婚姻登记员由设区的市级以上民政部门考核、任命。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对婚姻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在本市级公示期满方可从事婚姻登记工作。现对以下同志合格成为婚姻登记工作人员资格任命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于2023年8月7日前向我局社会事务服务科反映。
监督电话:0856-6902502
婚姻登记工作人员资格任命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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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 |
婚姻登记处名称 |
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姓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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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河县 |
县民政局 |
刘旭军 |
5222281994****2410 |
18286656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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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县 |
县民政局 |
杨昌英 |
5222261978****1285 |
18311839602 |
铜仁市民政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