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
政策通知公告

铜仁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市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的通告

2019/10/17 3.3k 阅读 386 点赞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通知》和省委、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根据《铜仁市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铜仁市民政局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进一步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铜仁市民政局再次决定向全社会征集涉及民政系统行业的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请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涉及民政建设项目的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涉及民政建设项目建筑工程中,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的黑恶势力。

6.在殡葬行业领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中,开展违法活动的黑恶势力。

    9.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二)其他规定

    1.举报人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系涉及民政领域或行业的涉黑涉恶案件,且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破获定案的,根据案情奖励人民币1-2万元。上述奖励,由铜仁市民政局扫黑办依据本公告奖励办法核定发放。

 2.举报时间为法定上班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举报电话: 0856-5204343;0856-5204795;

    4.市民政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0日施行。



          铜仁市民政局

       2019年9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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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