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意见》(国办发〔2010〕5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儿童福利机构社工工作服务规范》(MZ/T167-2021)的有关规定,为使孤残儿童生活的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感受家庭的温暖,我院在机构内部设置单元式居所,现向社会招募爱心父母与福利院孤残儿童结成家庭,如果您愿意奉献爱心,成为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的爱心父母,请关注以下信息:
一、招募家长的基本条件
1、招募家长须夫妻双方共同来应聘,成为家庭式养育中孤残儿童的父母,且有铜仁市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2、招募家长及家庭成员,未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病以及其它不利于孤残儿童抚育、成长的疾病。
3、招募家长成员无犯罪记录,无不良生活嗜好,家庭关系和睦。
4、招募家长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上,60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照料儿童的能力、经验,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医疗康复,心理健康,文化教育等专业知识的家庭和无偿奉献爱心的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每个家庭养育孤残儿童人数不超过四人,且不能将自己小孩带入福利院长期照顾(亲生小孩每年可到福利院家庭式养育中与父母居住20天)。
6、家庭式养育模式设在铜仁市儿童福利院院内,家庭的住所、儿童生活、教育、医疗由我院统一提供,自招募面试通过之日起,家长(夫妻二人)搬入福利院家庭式养育中对我院孤残儿童进行照顾。
二、有关要求
1、招聘前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无犯罪记录、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到铜仁市儿童福利院社工科咨询报名;面试通过后,由我院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进入家庭式养育融合期(3个月),社工对融合期的家长评估合格后签订正式家庭式养育合同。
2、工作时间:因照顾多名孤残儿童需长期居住在院里,每年每个家庭有7天工休假家孤残儿童不得超过4人,照护费用根据孤残儿童的残疾程度来定(具体金额面议,单位不承担五险一金)。
4、福利院有权对家庭及儿童进行检查和提出整改要求,同时家长必须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5、有意者请与铜仁市儿童福利院社工科张老师联系(08568125811)。
铜仁市儿童福利院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