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县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沿河警方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势坚决打击各类恶意阻碍脱贫攻坚工作开展进程的违法犯罪行为,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近日,沿河警方加大惩治力度,严厉打击脱贫攻坚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2起恶意阻碍脱贫攻坚工作案件,行政拘留2人。
案例一
7月19日18时许,中寨镇清河村脱贫攻坚队员在中寨镇清河村田坝组开展四卡合一公示牌资料核实时,发现家住中寨镇清河村田坝组的田某某(精准扶贫户)在其家门口用菜刀将其家的四卡合一公示牌损坏,遂向中寨派出所报告。
接到报警后,中寨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通过走访,该田某某平时对脱贫攻坚工作极度不配合,经常恶语相向,态度蛮横,其对脱贫攻坚的整体认知和感恩之心缺乏,严重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后中寨派出所依法传唤田某某接受调查,田某某到案后,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称其损坏四卡合一公示牌的目的系发泄私愤,故意做给攻坚队人员看。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其处行政拘留。
目前,田某某已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拘留所执行。
案例二
2020年7月22日21时许,田某某(本县团结街道人)酒后闯入其所在村委会会议室,在会场大声吵闹并拍打会场桌子,并辱骂、威胁有关干部,抓扯在场劝阻的工作人员,致使该村脱贫攻坚指挥部正在进行的会议被迫中断。田某某被劝离后,再次返回村委会对干部进行辱骂,严重扰乱该村指挥部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7月30日,经县公安局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田某某给予行政拘留九日处罚。当晚,田某某被团结派出所民警送往县拘留所执行。
案例三
7月25日8时许,官舟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官舟镇中心村有人故意扰乱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导致会议无法继续开展,请求公安机关出警处置”。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了解,官舟镇中心村村民肖某红因为人居环境使用水泥一事,大闹脱贫攻坚指挥部,使指挥部正在召开的脱贫攻坚会议无法正常进行。随后又去拦截脱贫攻坚工作人员的车,使其无法开展工作。了解情况后,民警传唤肖某红到派出所进行询问,肖某红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肖某红已被执行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任何诉求都应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进行解决,切莫为一己私利以身试法。对于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诉求,我们将坚决予以维护。任何阻碍脱贫攻坚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均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坚决依法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