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文件精神,我厅组织开展了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评审推荐工作。经过组织申报、资格审查、资料评审、专家遴选、综合评议等程序,产生评审结果推送至教育部遴选(详见附件)。
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20日至4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需签署本人姓名)向省教育厅高教处反映。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文件精神,我厅组织开展了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评审推荐工作。经过组织申报、资格审查、资料评审、专家遴选、综合评议等程序,产生评审结果推送至教育部遴选(详见附件)。
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20日至4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需签署本人姓名)向省教育厅高教处反映。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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