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民政局、全市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定从3月20日起组织开展全市社会组织2022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2022年12月31日前在市、县(区)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此次年检。
二、方式及时间
此次年检采用贵州省社会组织法人库系统实施,网址:https://npo.guizhou.gov.cn/,或通过百度或360浏览器,州省统一实名认证操作指南》(见附件1)、《贵州省社会组织年检填报指南》(见附件2)、《人员信息系统操作手册》(附件3)。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网上年检时间为3月23至5月31日,6月30日前完成纸质材料报送工作。
三、系统使用职责分工
(一)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负责对市级社会组织填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业务咨询,汇总全市年检数据,做好信息公开和数据交换工作。负责市级社会组织年检报告审核、数据上报和年检结果公示等工作,负责对年检异常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和开展业务咨询。负责对所辖县(区)开展必要的培训,做好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
(二)县(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负责本级社会组织的账户管理、年检报告审核、数据上报和年检结果公示等工作,对年检异常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和开展业务咨询。
四、系统使用流程
(一)登录系统完善登记管理机关人员信息
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应在法人库系统管理工具--社管局账号使用人管理中完善行政中心服务登记窗口和年检机关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和负责年检工作人员信息。
(二)督促社会组织开展年检信息填报和年检评定
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及时下达通知,督促社会组织开展统一实名认证、人员信息、年检及相关材料在线填报,在系统中对社会组织填报信息进行审核,对照年检工作要求评定社会组织年检结论并及时公示。
(三)年检工作总结
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组织本级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年检结束后,区县向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报送工作总结,市民政局汇总报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五、工作要求
(一)按省政务中心要求做好法定代表人身份认证
社会组织法人库系统统一按照省政务中心要求进行法定代表人身份认证(社会组织法人手机号码验证),社会组织在“贵州省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平台”点击“登录入口”后,页面跳转至“贵州省政务服务网”统一实名认证系统,请社会组织在“法人用户”界面点击“忘记密码”,再输入账号(本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和验证码后根据贵州省统一实名认证系统指引完成密码修改,并保存好密码(见附件1)。通过认证后登录的社会组织才能进入“贵州省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年检申报。无法通过法人手机号接收验证码,请联系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运维工作人员修改法人电话,若拨打电话后仍不能完成统一实名验证的社会组织,在4月21日下班前请按(附件4)报表内容填写并加盖社会组织公章报送至铜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各区(县)保存好此报表,汇总社会组织情况统计表(附件5),于4月21日前报送报送至铜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组织可在5月1日后通过更改后的法人手机号进行认证。(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运维电话:(0851)86986800、(0851)86987120、(0851)86986835、(0851)86987176、18886024089)
(二)及时反馈年检填报中出现问题。法人库系统已逐步完善升级,但在具体使用时可能存在各种情况,请各区(县)在使用过程中要根据自身使用情况和社会组织提出的问题,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给技术服务方用于系统优化。
六、内容材料
(一)年检内容。重点围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业务活动、财务管理、经费收支、是否按章程规定开展内部活动、信息公开情况,以及参与乡村振兴等对社会组织进行检查。
(二)报送纸质材料。完成网上填报并经审核通过后,市级社会组织应在2022年年检拟定结论公示一周后一个月内向市民政局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加盖其公章的《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三份(从网上填报系统下载打印,并经法人签署盖章),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直接报送一式两份;
《年度检查报告书》中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确保打印的报告书纸质材料与网上填报内容完全一致。未如实填写《年检工作报告书》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社会组织承担。
2.《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七、其他事宜
(一)我局将根据市级社会组织报送的年检材料,结合抽查、专项检查、抽查审计以及其他问题线索核实情况,综合研究确定社会组织2022年度年检结论,给予“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年检结论。对2022年度我局下达的检查建议书未进行书面反馈、未完成整改及未参加2021年年检的社会组织,2022年度年检结论原则不给予合格。年检结论公布后,如发现存在影响当年年检结论情形的,年检结论将予以重新确定,属社会组织年检虚报瞒报的依法从重处理。在公布年度检查拟定结论的同时,我局对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等指标纳入公开范围,适时向社会公布。
(二)年检网上填报时间为5月31日前,逾期将不予受理,未参加年检的按照《贵州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依法列入异常活动名录。
年检工作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联系人:伍金华、陈淋淇
联系电话:0856—5201972
2.
附件2贵州省社会组织2022年度年检填报操作指南.docx
铜仁市民政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