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铜仁市2023年医疗保障惠农政策 | ||||
| 政策名称 | 受益群体 | 标准 | 备注 | |
| 城乡居民参保资助 | 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计生两户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 | 350元/人 | 2023年度城乡居民参保征缴资助政策 | |
| 脱贫人口 | 脱贫不稳定户 | 175元/人 | ||
| 稳定脱贫户 | 120元/人 | |||
| 低保对象、边缘易致贫人口 | 175元/人 | |||
| 突发严重困难人口 | 175元/人 | |||
| 低保边缘家庭人口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重度残疾人 | 105元/人 | |||
|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优惠政策 | 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 | 实施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的倾斜保障政策。 | 2023年,稳定脱贫人口不享受大病保险优惠政策 | |
| 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 | ||||
|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 ||||
| 医疗救助政策 | 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 | 不设起付线,个人负担部分给予100%救助 | 1.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慢特病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份(含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下及乙类先行自付部分的费用)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严格执行基本医保“三目录”规定;2.起付线实行年度累计且只计算一次,慢特病门诊和住院共用年度救助限额,年度救助限额为每人每年5万元;3.2023年起,稳定脱贫人口医疗救助年度累计起付线、救助比例分别确定为1000元、50%。2024年起,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医疗救助,待遇与普通参保人员一致。 | |
| 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 | 不设起付线,按70%的比例救助 | |||
|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 起付线为1000元,按60%的比例救助 | |||
| 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 | 起付线为2000元,按50%的比例救助 | |||
政策通知公告
铜仁市2023年医疗保障惠农政策
2023/11/12 1.4w 阅读 209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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