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千万别报侥幸心理!
9月2日9时5分,铜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沿河大队网巡民警发现,一辆白色的本田小轿车由重庆进入贵州境内,疑似无号牌,遂将这一情况通知在贵州沙子站执勤的民警。
收到讯息后,执勤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检查,发现该车无号牌也没有办理临时号牌。经询问,车子是驾驶员李某的妹妹半年前买的,但一直未上户,也没到车管所办理过临时行驶号牌,唯一有的就是购买了车辆保险。李某向妹妹借车时,妹妹告诉他没有号牌车辆不能上路,但李某认为这么早交警不会上班,坚持要借。碍于兄妹感情,妹妹只好把车借给了哥哥。李某万万没想到刚行至沿德高速贵州沙子卡口时就遇到了交警。在交警面前,李某表示十分后悔,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李某被处以罚款100元、记12分的处罚,同时扣留其机动车。
高速交警温馨提示: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未出售的新车或已出售的新车需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取得临时上道路行驶的临时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