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铜仁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主题,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为根本目的,坚持全市医保系统一盘棋,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工作始终,将推进法治建设与医疗保障工作相结合,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建立健全法治体系,提升依法行政效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一是健全工作领导机制。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治建设格局。二是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始终把法治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履行起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三是落实法治人才培养行动计划。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集体学法专题培训并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100%,其中90分以上占比100%;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执法考试,安排专人负责执法证件的考试、登记等相关工作,共有16人通过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
(二)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行政加快推进。一是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建立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周例会学习制度。突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借助学习强国、法宣在线、智慧党建等学习平台,在完成规定学时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法律专题的学习,有目标有步骤地推进普法工作开展。二是制定并印发相关文件保障依法行政。制定并印发《中共铜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议事决策》《铜仁市医疗保障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以及市医保局关于贯彻落实《法治铜仁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实施意见、市医保局关于贯彻落实《铜仁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的实施意见,确保领导干部依法行政。
(三)坚持抓学法用法,依法办事能力极大提升。医疗保障局始终高度重视学法用法工作,把它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一是今年以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相关工作4次,在党组会和干部职工会上组织学习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12次,强化全员法治培训,邀请法律顾问开展行政执法和法治教育培训讲座2次,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监管管理使用条例》专题学习2次。二是加强法宣阵地建设。开展了2021年度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以线下为主,线上结合的方式,积极指导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企事业单位举办医保法规政策培训428次,悬挂横幅标语1158条,制作摆放宣传展板255块,滚动播放宣传视频9930次,张贴宣传海报6526张,发放医保政策宣传折页105800份,面向群众宣传答疑252000人次,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2021年国家医保局“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视频、曝光典型案例、基金监管宣传手册等信息,点击浏览量达10万余次,各级相关单位干部职工共参与《条例》考试5万人次,其中医保系统300余人,定点医药机构4万余人,营造了全民参与打击欺诈骗保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大厅宣传版面及时宣传报道法治宣教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组织开展宪法专题学习和宪法宣誓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推进依法依规办事。通过专题学习、专题党课、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干部职工学法教育,不断建立对新用人员和新提拔干部廉洁从政教育、新任干部任前教育和廉政档案等机制,筑牢反腐防线,把反腐倡廉和作风教育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努力打造以廉政文化为主的法治文化建设品牌,不断提升学法用法的能力。
(四)严格规范执法,执法效能不断提升。一是强化法治意识,扎实开展医保行政执法培训。为增强医保行政执法能力,提高执法工作水平,制定了2021全年执法培训工作计划,安排相关业务人员依次主持法治培训学习,以查找资料、现场授课、案例分析等为主要培训方式,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培训重点,切实提高干部职工行政执法理论水平。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增强医保基金监管查处力度。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基金监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欺诈骗保等行为,截至12月底,现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940家,现场检查覆盖率100%,发现“三假”案例8例,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办定点医疗机构1家、参保人2人,处解除定点药店医保服务协议1家、暂停定点药店服务协议6家、定点医疗机构1家、处理违规定点医药机构1113家,追缴违法违规医保基金2401.24万元,切实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
(五)抓好领导决策,行政决策更加科学。严格执行《铜仁市党政领导干部干预行政执法登记备案规定》,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在完善部门或委托第三方评估、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方面,继续委托第三方保险公司对大病医保补助、意外伤害补助进行评估、管理、支付,并建立有关考核监管制度。同时,为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管理考核机制,我局长期聘请了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在推行“民主集中制”方面,我局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大问题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对干部任用、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大行政审批、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等重要事项均通过合法性审查后,召开党组会、全体干部职工会等方式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等。
(六)依法全面履职,法治内涵不断丰富。一是提升我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水平。在政务大厅、办事窗口,及时公示实行告知承诺证明事项目录三项,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制作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样式文本,积极通过告知承诺制不断精简办事证明材料、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办理效率,让群众少跑路。2021年,医保窗口累计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死亡证明)相关证明材料10件;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7件;办理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待遇核准支付(出生医学证明)相关证明材料38件。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切实强化了医保干部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了《铜仁市医疗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办法》,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强审查和清理工作,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今年来我局清理废止5个、宣布失效2个、修改1个、保留3个,制定印发规范性文件2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虽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医保监管复合型人才相对紧缺。随着医疗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尤其是近年来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放开和扶贫工作的需要,使得民营医院和村级卫生室迅猛增长,面临的监管任务十分艰巨、繁重,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缺乏专门的、专业的监管队伍,尤其是缺乏医疗监督医学专业人才。
(二)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监管有待加强。一是医疗服务人员行业自律意识淡薄,还需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行业规范和自我约束的良性发展。二是医疗保障部门业务新、专业性强,存在底气不足的现象。三是对整个医疗保障系统贯彻落实基金监管条例、协议监管服务、以案说法教育上针对性还不够强。
(三)医疗保障政策宣传效果不明显、宣传方式过于单一。对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工作策划还不足,宣传的系统性不强,宣传面还不广,形式还不丰富,导致个别居民对城乡居民医保的相关政策知晓率不高,主动参保缴费意识不够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完善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结合“4.15”“12.4”、基金监管宣传月等特殊时间节点,在全市医保系统深入开展尊法、学法、守法、懂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二)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制度,强化履行权责事项的监督责任。通过责任划分,形成权责清单监管的有效闭环,增强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权责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发挥清单效用,落实结果应用。
(三)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度化管理。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凡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应经过合法性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法的,不得制定。禁止将会议纪要等内部文件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定期对已经失效和废除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四)推进政务公开化走深走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配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决定、行政征收决定等,依法予以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铜仁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