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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县关于违规接待未成年人5起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6-04-23

2026/04/23 3.3k 阅读 295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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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县关于违规接待未成年人5起典型案例的通报

松桃县关于违规接待未成年人5起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进一步加大对宾馆、酒店、酒吧、KTV、歌舞厅娱乐场所、网吧、烟酒售卖点等重点场所综合治理,依法严惩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现将松桃2025年以来5起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某网吧接待未成年人上网

20261月,某网吧接待未成年人上网。经查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裁量权适用办法》第十条和《贵州省文化和旅游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20元,并处罚款18000元。

案例二

某纹身店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

2026年1月,某纹身店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经查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40元,并处罚款1000元。


案例三

某酒店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并向未成年人销售啤酒

2025年8月,某酒店未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并向未成年人销售啤酒。经查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并处罚款15000元。

案例四

某娱乐城接待未成年人

2025年10月,某娱乐城接待未成年人。经查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裁量权适用办法》第十条和《贵州省文化和旅游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273元,并处罚款18000元。


案例五

某KTV接待未成年人

2025年3月,某KTV接待未成年人。经查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和《贵州省文化和旅游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500元,并处罚款18000元

相关法律知识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十七条 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第五十九条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一百二十三条  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区县警务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