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铜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慈善组织2025年度年报工作的通知

2026/02/24 2.2k 阅读 406 点赞


各区(县)民政局,各市级慈善组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2025年度年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在全市开展慈善组织2025年度年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2025年12月31日前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2026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2025 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二、工作流程

(一)慈善组织应当在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以下简称“慈善中国”)(https://cszg.mca.gov.cn),在线填写2025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上传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
    (二)慈善组织填写完成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上传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后,由民政部门进行初审,确保填报数据完整、准确无误。

(三)慈善组织要打印经审核后的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由法定代表人、监事审定并签名,加盖本组织印章后送交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经初审的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后上传至“慈善中国”,无需报送纸质材料。无业务主管单位的慈善组织直接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上传。

(四)各区(县)民政部门对各组织提交的报告进行形式审核后向社会公开,并于6月30日前向社会公开慈善组织参加年报的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民政部门需在审批系统内完成审查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各区(县)民政局可抽取一定比例的慈善组织通过专项审计等方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专项基金、信息公开、业务活动、内部治理、对外投资以及接受境外捐赠资助情况。

(二)对未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的慈善组织,各区(县)民政局应当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三)对年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区(县)民政局要责令慈善组织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四)市民政局将委托第三方对部分慈善组织开展抽查审计或实地检查复核。对年报检查和抽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市民政局将责令慈善组织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五)慈善组织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

    (六)各区(县)民政局要将所管慈善组织参加年报的情况统一向社会公布。各区(县)开展年报工作情况于2026年5月24日前报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科。

联系人:梁  力 0856-6902512

                                  铜仁市民政局

2026年2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