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5年城乡低保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标方案>的通知》(黔民发〔2025〕5号)文件精神,现将铜仁市2025年城乡低保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2025年,铜仁市城市低保标准按区域划分为两个档次。第一档:碧江区、万山区,保障标准为832元/月;第二档:江口县、玉屏县、石阡县、思南县、印江县、德江县、沿河县、松桃县,保障标准为779元/月。
二、2025年,铜仁市农村低保标准按区域划分为两个档次。第一档:碧江区、万山区,保障标准为7260元/年;第二档:江口县、玉屏县、石阡县、思南县、印江县、德江县、沿河县、松桃县,保障标准为7212元/年。
三、全市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2000元/月,全市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1500元/月。
调整后的城乡低保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2025年4月1日起执行。
铜仁市民政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