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各社会组织应于每年3月31日起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情况。截止目前,共有10家市级社会组织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现予以公示。
铜仁市民政局
2024年4月16日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各社会组织应于每年3月31日起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情况。截止目前,共有10家市级社会组织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现予以公示。
铜仁市民政局
2024年4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