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及活动,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6〕43号)、铜仁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铜仁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于10月19日至12月22日对全市性社会组织开展了下半年随机抽查工作,现就抽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社会组织抽查执法工作人员和抽查对象、内容
我局通过贵州省双随机监管平台,从市民政局执法名录库中随机抽取6名执法人员分成2个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从全市性社会组织名录库中按5%的比例,随机抽取了铜仁市侗学研究会、铜仁市美术家协会、铜仁市摄影家协会、铜仁南长城职业培训学校、贵州省铜仁市大东方职业培训学校、铜仁市建筑业协会、铜仁市大龙经济开发区老年人体育协会、铜仁市成品油流通协会8家社会组织开展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询问、查看资料等方式对7家社会组织进行了实地检查(其中铜仁南长城职业培训学校因无人办公且负责人不在铜仁,未对其开展检查)。执法人员对社会组织是否按照核准的《章程》的开展业务活动,是否以章程为核心制定、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本行业、本领域内是否有涉黑涉恶行为;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涉企收费、会费收取和管理是否合法合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及收费、分支机构设置和管理等是否合法合规;本组织是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的领导”内容写入章程,按规建立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本组织是否有与非法社会组织有关联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等行为;财务制度是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是否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手续;是否有涂改、出租、出借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行为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二、社会组织抽查结果
(一)工作开展情况
被抽查7家社会组织都已按时参加2022年度检查,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法人证书和印章保存完好,没有涂改、出租、出借登记法人证书和印章的行为,没有发现开展营利性的经营活动行为,没有发现违规乱收费情况,已将党建工作等内容写入章程,没有设立分支(代表)机构和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情况,没有涉黑涉恶和开展非法集资行为,没有与非法社会组织有关联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等行为。铜仁市侗学研究会、铜仁市建筑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
(二)存在问题
1.财务管理不规范。铜仁市美术家协会没有使用银行账户,存在会费收入存入私人账户的现象;铜仁市大东方职业培训学校财务报销手续不完善。
2.未建立监事(监事会)。铜仁市摄影家协会、铜仁市美术家协会、铜仁市成品油流通行业协会未按规定设立监事(监事会)。
3.内部治理不完善。铜仁市大东方职业培训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章程》不规范,执行不到位。
4.未按期换届。铜仁市摄影家协会、铜仁市美术家协会未按期换届。
三、整改措施
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督促相关社会组织进行整改。
1.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社会组织,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规范社会组织财务管理行为。
2.对未设立监事(或监事会)的社会组织,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按规定设立监事(或监事会)。
3.对《章程》制定不规范的,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其按照规定修改《章程》。对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社会组织,督促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4.对未按期换届的,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其按照规定进行换届。
附件:
随机抽取信息结果.pdf
铜仁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