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老年人当前在养老服务领域能享受到的政策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高龄老年人高龄补贴政策、百岁老人生活补助政策。具体享受条件、标准、申请流程、补贴依据如下:
一、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
(一)特困对象。我县常住户籍或持居住证1年以上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
(二)供养标准。
1.分散供养。基本生活费830元/月/人;护理费:全失能1680元/月/人,半失能1008元/月/人。
2.集中供养。基本生活费830元/月/人;护理费:全失能1680元/月/人,半失能1008元/月/人,全自理336元/月/人。
(三)申请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和无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义务人无赡养能力三项条件。
(四)办理流程
1.集中供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申请受理→入户核查→评议→张榜公示→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并抽查核实→和特困供养机构签订入住协议→发放特困供养待遇。
2.分散供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申请受理→入户核查→评议→张榜公示→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并抽查核实→签订照料护理协议(全失能和半失能人员需要签订此协议)→发放特困供养待遇。
(五)补贴依据。明确2017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 (铜民发〔2017〕120号)、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黔民发〔2021〕8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1号)
二、高龄老年人高龄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户籍在铜仁市行政区域内的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常住老人。
(二)补贴标准
1.80-89岁每人每月补贴50元;
2.90-100岁每人每月补贴100元;
3.100岁以上(含100周岁)每人每月补贴300元。
(三)申请程序。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向户口簿所载明的居住地提出申请村(社区)→村(社区)初审,按享受补贴人员的年龄段分类填写《申请登记表》,并公示→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复核→县民政局审批,批准的次月发放。
(四)发放办法。县民政局审核汇总后,按季度采取“一人一卡”社会化方式发放。
(五)补贴依据。铜仁市民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铜仁市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试行办法》的通知(铜民发〔2020〕16号)
三、百岁老人生活补助政策
(一)补贴对象。年满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具有贵州省户籍或户籍所在地在非本省行政辖区但持有本省居住证且在当地持续居住1年以上的老年人。
(二)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补贴200元。
(三)申请程序。本人的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填写《申请登记表》→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汇总审核→县民政局审批。
(四)发放办法。县民政局审核汇总后,于每月将高龄补贴资金发放审批表送县财政局核拨到一卡通账户上。
(五)补贴依据。省财政厅 省民政厅《贵州省百岁老人生活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22〕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