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为,提高培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贵州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黔人社厅发[2011]30号)文件规定,决定对我市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进行年检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二、年检内容
(一)年初是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年终有无年度工作总结。
(二)培训场地及设施设备是否满足培训需要。
(三)是否按审批培训工种组织招生和培训,有无刊播或散发内容不实或有误导倾向的招生广告或招生简单。
(四)是否使用正规的培训教材,培训是否真实有效。
(五)申报培训补贴是否与培训人数、培训课时、补贴标准等相符。
(六)民办培训学校是否有完善的财务制度并严格执行;有收费项目的,收费项目是否经物价部门审批并执行收费标准。
(七)培训资料是否齐全、留存,管理是否规范。
(八)有无重大教学事故和举报投诉。
三、检查方式
年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人社部门对辖区内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可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场地、电话抽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四、年检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年检需提供如下材料(含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
(一)培训学校年检自查报告(报告要全面总结年度培训工作情况和2020年工作计划,以及经验体会、存在不足、建议等);
(二)2019年财务报表;
(三)场地证明及设施设备清单;
(四)2019年教学开展情况,培训学员台账资料;
(五)铜仁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附表:1、铜仁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评分表,2、培训情况一览表,3、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综合情况表。
五、时间安排
2020年1月2日至2月1日。各区(县)须在2月1日前完成对辖区内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到市属各培训学校年检的时间另行通知。
六、要求
(一)各职业培训学校开展自查时要本着实事求是、促进发展的原则,对照年检内容认真开展检查,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年检材料须在2020年1月10日前报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逾期不报视为自愿放弃年检和自愿取消培训资格。
(二)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辖区内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工作,并及时作出年检意见,于2020年2月1日前将年检结果报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备案。另,各区(县)在1月10日前将附表《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综合情况表》从人社统计系统填报。
(三)年检结果将作为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管理混乱、弄虚作假、培训质量低下和年检不合格的,按照《贵州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有关条款予以处理。
附件:铜仁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表(1-3)
(联系人:杨华、唐兴艳 联系电话<传真>:5237723 邮箱:38724730@qq.com)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