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微信上辱骂他人 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2019年6月15日11时,沿河县淇滩镇钟岭村坪上组村民张某忠在“钟岭村与彭华村共同群”微信群中使用侮辱性语言公然辱骂淇滩镇钟岭村包村干部倪某大。沿河公安局淇滩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调查了解。
经核查
张某忠因未享受低保和自己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害无法用农村合医报销对镇村干部产生怨恨遂在“钟岭村与彭华村共同群”微信群里进行辱骂。张某忠的行为严重干扰了脱贫攻坚干部工作生活秩序,对当前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
2019年7月7日,张某忠到案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张某忠被沿河自治县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处罚。
目前,张某忠已被沿河自治县公安局依法执行拘留。
警方提醒
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发言人”。广大群众在网络上要慎言慎行,时刻敬畏法律,不触碰法律红线。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得做出侮辱他人或诽谤他人的事情,不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