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各社会组织应于每年3月31起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情况。截止6月30日,各全市性社会组织有23家未参加2022年度检查工作,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
铜仁市全市性社会组织未参加2022年年度检查名单.xlsx
铜仁市民政局
2023年7月5日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各社会组织应于每年3月31起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情况。截止6月30日,各全市性社会组织有23家未参加2022年度检查工作,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
铜仁市全市性社会组织未参加2022年年度检查名单.xlsx
铜仁市民政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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