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备案的通知

2023/07/04 1.0k 阅读 208 点赞

各县(区)教育局:

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黔财教黔财教〔2023〕52号)要求,现对各县(区)报送的下达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中央补助资金项目予以备案,并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各县(区)要强化政府统筹领导职责,建立健全部门密切协作推进机制,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基本建设工作的意见》(黔教规划发〔2017〕159号)、《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21〕193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意见》(黔教规划发〔2019〕3号)、《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加强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的通知》(黔教函〔2020〕336号)和《省教育厅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坚持厉行节约严控标准节俭建校的通知》(黔教函〔2020〕302号)等相关要求,全面落实教育基本建设保障条件,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和资金管理。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要采取切实措施,合力加快建设进度,并同步组织在贵州教育工程项目云管理系统、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平台录入补助资金拨付使用、项目实施推进等工作进展情况。要认真落实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支持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的政策措施》(黔发改地区〔2022〕880号)的相关要求,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大力推广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

二、改扩建工程项目6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扩建工程项目竣工投用在12个月内完成,改建、维修改造(加固)工程项目竣工投用在6个月内完成。补助资金合法合规拨付使用完毕,原则上12个月最迟不超过24个月使用完成。各县(区)要强化落实项目实施推进和补助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管主体责任,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实施和如期完成。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严格实行有关教育项目补助资金分配安排罚劣奖优机制,进一步明确罚劣奖优原则,推动及时充分高效发挥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三、各县(区)要加强项目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严格按照备案项目实施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更改的,在备案之日起6个月内,按程序由区县教育局、财政局或区县人民政府以正式文件上报市教育局履行变更备案手续。

附件1、2: 提前下达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备案、绩效目标分解表.xls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