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为推进全市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发挥A级社会组织示范引领作用,提升社会组织公信力,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贵州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6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可申请参加2026年社会组织评估:
1.取得法人登记证书满2年,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
2.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
3.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距有效期满不足1年;
4.在评估等级有效期的前4年内申请重新评估。
(二)全市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参加2025年度检查或者未按规定履行2025年度工作报告义务的;
2.2025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
3.2024、2025年度检查结论均为基本合格的;
4.2025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6.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7.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评估内容
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施分类评估。评估机构按照评估标准,从党建工作、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三、工作安排
(一)自愿申报。7月1日-31日前,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填写《铜仁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报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进行资格审核。
(二)材料准备。8月,参评社会组织根据各自组织类型,按照评估材料目录清单准备评估资料,并按序号装订成册,供第三方评估机构现场查看。
(三)现场评估。9月15日至10月20日,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现场评估,提出初评意见。
(四)等级确定。11月30日前,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对初评意见进行审核确定拟评估等级,经集体研究后向社会公示、公告。
(五)发放牌匾。12月31日前,市民政局向获得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牌匾、证书。
四、有关要求
参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配合,认真准备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评估不向社会组织收取任何评估费用。
铜仁市民政局
2026年3月10日
(联系方式: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电话:6902401,邮箱:trmgj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