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铜仁市“家门口”就业服务站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铜人社通〔2025〕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在“家门口”就业服务站2025年度服务成效评估工作开展过程中,经核查确认,大龙开发区龙江新区“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大龙经济开发区零工市场)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运营,不符合参评条件,取消该站2025年度服务成效参评资格。
按照评估工作程序及等次评定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递补石阡县平阳社区“家门口”就业服务站为一类站优秀等次站点。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1日至206年5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机关纪委办公室: 0856-5583032
市人社局基金资金监督科:0856-5235303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