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
2.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
3.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烈士褒扬工作和相关人员的评残报批工作;执行优抚对象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优待抚恤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和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退役士兵的接待转运及接收安置工作;负责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5.提出救灾工作建议;组织、协调和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建立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组织核查、评估、发布灾情;开展受灾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负责市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指导、监督县级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6.统筹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和规划;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核定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工作。
7.负责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隶属关系变更、政府驻地迁移和行政区域变更的初审、申报工作;指导全市地名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全市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协调区内、区际行政区域界线争议和调处工作。
8.拟订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发展规划,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9.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10.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等机构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市级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各项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3.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民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单位,2017年我局共有独立编制机构8个,其中包括行政机构1个(铜仁市民政局),事业单位7个(铜仁市社会救助局、铜仁市民间组织管理局、铜仁市殡葬管理局、铜仁市区划地名办、铜仁市慈善总会办公室、铜仁市老年活动中心、铜仁市民政局信息中心),2016年独立核算机构1个。内设机构7个(行政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优抚和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科、救灾和社会救济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规划财务审计科、人事教育科(离退休干部工作科);直属事业单位7个(财务未独立),即社会救助局、民间组织管理局、殡葬管理局、区划地名办、慈善总会办公室、老年活动中心、社会工作办公室(信息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铜仁市民政局总编制人数76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51人)。实有在职人数71人,其中铜仁市民政局行政编制17人、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48人(铜仁市社会救助局15人、铜仁市民间组织管理局4人、铜仁市殡葬管理局5人、铜仁市区划地名办3人、铜仁市慈善总会办公室7人、铜仁市老年活动中心4人、铜仁市民政局社会工作办公室4人、铜仁市福彩中心6人),实有离退休人数26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5人。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1216.4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16.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0.18万元,占支出预算94.56%;住房公积金支出66.23万元,占支出预算5.44%。
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0.00万元,基金支出0.00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1216.41万元,均为本单位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216.41万元,占支出总额100.00%,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716.69万元,占基本支出58.9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1.36万元,占基本支出10.80%,商品和服务支出368.36万元,占基本支出30.28%。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00%。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8.14万元,比上年增加5.53万元,增长43.85%,增加原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零,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照每辆车1.50万元安排,我单位现有3辆公务用车,去年有6辆公务用车,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5万元;公务接待费13.64万元,比上年增加10.03万元,公务接待继续实行零增长,因增人增资以及增加公用经费后造成。车辆保有量3辆,其中客车0辆,轿车1辆,越野车1辆,其他车辆1辆。具体明细如下:
1.出国(出境)费用年初财政预算实行总额控制,未细化到部门,在执行过程中根据上级安排或工作原因需安排经费时,经外事办审核后,由市财政再分配到具体部门。
2.车辆购置和运行维护费4.50万元,其中车辆购置费按市委、市政府要求,财政没有安排预算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4.50万元,比上年减少了4.5万元,其原因是:公务用车安排减少3辆,相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就减少。单位车辆实际数3车,财政按3辆安排预算,每车辆按1.50万元安排。
3.公务接待费13.64万元,比上年增加10.03万元,增长277.84%,公务接待标准继续实行零增长。增加原因主要是因增人增资以及增加公用经费后造成。
铜仁市民政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