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
招聘就业创业

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本级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2020/05/12 1.7w 阅读 529 点赞

各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42号)精神,为加强岗位锻炼、提升就业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现就做好市本级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市本级见习计划安排

(一)见习对象。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铜仁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艰苦边远地区、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铜仁籍中职毕业生。部分特殊专业,可扩大到毕业2年内仍未就业的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岗位征集。各有关单位要根据人才培养计划方向和员工结构需要,提供具备一定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的就业见习岗位,及时填列《2020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5月30日前反馈至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有面试、对接洽谈需求的见习单位须在《2020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中进行备注明确。

(三)信息发布。市人社局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和岗位提供情况,筛选一定数量的适合青年就业见习的优质岗位形成岗位目录,并通过“铜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铜仁公共人才网”,“贵州就业帮”和“铜仁就业”手机APP等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统一报名。7月9日至7月21日(限工作日),在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现场报名,需提交:1、毕业证书;2、有效居民身份证;3、就业失业登记证(户籍所在区、县人社局办理)等复印件;4、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现场填报《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附件2)。

1.岗位对接。8月20日前,见习计划由市人社局结合用人单位需求,通过推荐、类比、面试、对接洽谈会等形式组织做好申请见习高校毕业生和见习单位的岗位对接工作,为见习单位和毕业生实现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提供服务,并确定进入体检的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名单。

2.体检及派遣。8月底前,完成体检及派遣工作。市人社局及时组织市级见习计划入选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学生自理,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凭有关证明减免体检费,体检时间通过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另行通知。市人社局对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复审,确定入选人员并开具报到证,派遣至见习接收单位。

3.见习生接收。入选学生本人持市人社局开具的见习报到证及相关材料,5日内到见习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报到。见习单位主管部门要及时安排见习生前往见习单位参加见习。见习生报到后,接收单位要及时与学生签订《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3),并于见习生上岗后15日内持就业见习协议及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情况等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备案。

二、落实经费保障

就业见习补贴可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用于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生活补助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就业资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进行补助,见习单位补助部分列入该单位财政经费开支范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贴。对见习单位(基地)留用见习期满人员的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补助。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必须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每人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三、就业见习管理

(一)严格就业见习协议管理。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在就业见习前、见习中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的,不纳入就业见习人员补贴范围,不能享受相关就业见习政策。2019届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时间可从2020年1月1日后开始,2020届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时间应在毕业证书登记日期之后开始。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时间应在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登记失业之后开始。

(二)做好跟踪服务和动态管理工作。见习单位(基地)要积极为见习人员提供工作、学习环境,并按月发放生活补助。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人员的见习关系;见习人员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鼓励见习人员参加国家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自主择业和创业;因已落实就业单位或特殊原因终止见习的,见习单位应及时报市人社局备案。政府所属各级人才服务机构要为参加见习人员免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见习期满,见习单位据实出具《贵州省就业见习鉴定表》(附件4)(一式三份,见习人员、见习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各执一份),作为推荐见习人员就业的参考,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以聘用、招考、临聘等方式将见习期间表现优秀、符合岗位技能需要的见习人员留用。对见习期满有就业创业意愿的见习人员,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其提供免费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三)做好见习人员生活补助申领工作。就业见习生活补助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见习结束后,用人单位于每年的10月31日前,向人社部门提供《关于申请青年就业见习生活补助费的函》(附件5)、《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附件6)、《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生活补助明细账单》(附件7)以及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商业保险的发票及保单,见习期满留用见习人员的需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一次性拨付。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联系人:杨华、唐兴艳

联系电话:0856-5237723

电子邮箱:1016549484@qq.com


附件:1.""2020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xlsx

      2.""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docx

      3.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docx

      4.贵州省就业见习鉴定表.docx

      5.关于申请青年就业见习生活补助费的函.docx

      6.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docx

      7.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生活补助明细账单.docx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