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贵州省铜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构成机构设置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铜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负责接收安置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军休伤病残人员及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切实维护好军休干部合法权益,实现军休干部“老有所依、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的六老目标。
(二)单位构成机构设置
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总编制数16人(其中:管理岗位9人,事业工勤岗位7人),内设办公室、财务室等。2017年我中心实有在职人数12人。管理人员6人,工勤人员6人,实有退休人员5人。服务对象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军休遗属27人。
二、贵州省铜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铜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铜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铜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计679.75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218.99万元,增加47.53%。主要原因是:1、2016年结转结余。2、2016年财政多拨(已按要求返还财政)。3.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绩效考核奖纳入财政预算。
(二)贵州省铜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79.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7.43元,占96.7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22.32万元,占3.28%。
(三)贵州省铜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6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3.2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铜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657.43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311.31万元,增幅89.94%。主要原因是:1、2016年度结转结余。2、财政多拨款(已按要求返还财政)。3.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绩效考核奖纳入财政预算支出。
(五)贵州省铜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铜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6.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67%。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7.95万元,增加1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增长、发放2016年度绩效目标奖及军队移交人员的离退休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铜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20809)556.63万元,占100 %。其中: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安置(2080902)311.89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2080903)219.3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905)25.4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铜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2.83万元,支出决算为556.63万元,增长204.45%,主要原因是:
1.)军队移交人员的离退休费未作本级预算及医疗补助资金未作本级预算。
2、)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标增长。
3、)服务管理人员工资调标增长及目标绩效考核奖纳入预算支出。
其中:(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退役安置(20809)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2080902),支出决算为311.89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退役安置(20809)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2080903)。支出决算为219.3万元。(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14.54万元。其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599)支出10.9万元。
(六)贵州省铜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铜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6.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0.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1.01万元、津贴补贴7.01万元、奖金73.3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8.72万元、绩效工资41.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4.5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79万元、离休费20.37万元、退休费241.69万元、生活补助费15.17万元、住房公积金10.43万元、购房补贴20.0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9万元;公用经费46.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万元、水费0.14万元、电费0.94万元、邮电费0.59万元、差旅费1.22万元、维修(护)27.22万元费、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劳务费0.25万元、工会经费1.96万元、福利费6.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0.3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2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36万元。
(七)贵州省铜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84万元,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完成预算的45.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5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的0.0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做到厉行节约。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铜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74万元,比上年减少1.3万元,下降42.8%,增减主要原因是缩减单位运行成本,严格公务接待和公车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1)2017年和上年相同,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万元,其中: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比上年减少1.06万元,同比下降38.55%,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做到厉行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审批程序,严格把关。
2017年没有新增公务用车,年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0.05万元,比上年减少0.25万元,同比下降84.3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做到厉行节约,缩减单位运行成本,逐步规范公务接待审批程序,严格把关,杜绝超标准接。2017年度公务接待1批次,5人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铜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贵州省铜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33万元,比2016年增加21.76万元,增加88.56%,主要原因是老干宿舍区地面工程及办公楼部分维修导致。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贵州省铜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贵州省铜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没有纳入市本级部门预算重点评价的项目,不属于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单位,因此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2080902):反映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医疗待遇的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2080903):反映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基本支出。
铜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