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工作
(一)不提供食宿的社会服务
1、社会捐赠
6月份末,全市累计民政部门直接接收社会捐赠款0万元。
2、社会救助情况
2018年全市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碧江区、万山区为636元/人.月,其余区县为570元/人.月。6月份末,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4.74万人,比2018年5月末增加3367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2.49万户,6月人均支出水平447.4元/人.月。
2018年全市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碧江区、万山区为3936元/人.年,其余区县为3876元/人.年。6月份末,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34.68万人,比2018年5月末减少68450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户14.82万户,6月人均支出水平315.56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07万人,比2018年5月末减少206人,6月人均支出水平763.68元/人.月
3、优抚安置工作
6月份末,全市共有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49万人。
二、主要民政资金支出情况
截止6月份末,全市民政事业费实际累计支出12.09亿元,其中:抚恤事业费支出1.05亿元;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01亿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6.61亿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0.45亿元。